在一八九○年,上海傳教士會議通過議案,決定重譯聖經,歷時近廿年,於一九一九年二月(民國八年)方始完成,其底本係採用英文欽定本,全部聖經翻譯工作,先後費了二十七年的工夫,而稱為和合譯本。
出版後,對中國當代語體文,具有相當之影響力,備受文學家之讚賞與引用,此種版本,至今教會普遍使用,通行全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