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公教會有三大信經即《使徒信經》,《尼西亞信經》, 《亞他拿修信經》
據說《亞他拿修信經》是亞他那修在第四世紀,根據以前的信經及奧古斯丁的三位一體論寫成的,最早曾在第五世紀的拉丁教會中出現過,而完整的形式則要到第九世紀,那時大家都認為它是亞他那修的作品,所以它極具權威性。但在第十七世紀時,羅馬天主教的學者Voss宣稱此信經並非出于亞他那修之手,他提出亞他那修必以希臘文著作,但此信經卻流傳于拉丁教會中,可見原作必是以拉丁文寫成,決非出于亞氏,而且文中並未使用亞氏最為強調的“本體相同”(Homoousia)一詞。從此無人確知此信經之作者。
《亞他那修信經》是第一個陳述三位一體教義的信經,也是最好的一個。它的文詞簡潔、清晰,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統告白之一,且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,但如今只流傳于天主教及英國國教聖公會之中。
此信經是以詩體寫成,共有四十句教條,可分為兩部分:第一部分以三位一體為主題,是依據奧古斯丁的神學寫成;第二部分則強調基督的神人二性,道成肉身及救贖。
《亞他那修信經》在當時教會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:
1. 在公共崇拜中使用。
2. 作為教會教導的指引及基準。
3. 其清楚的教義可用于扺制撒伯流、阿波林、亞利烏及猶提乾等異端。
亞他那修信經
一、凡願意得救的人必須持守真正大公信仰。
二、若不完全或不純正地持守的人,必永遠沉淪。
三、真正大公信仰就是:我們敬拜在三個位格中的一位上帝和在一位上帝中的三個位格。
四、上帝的位格不混亂;衪的本體(譯註:或說「本質」。)也不分割。
五、因為聖父是一個位格,聖子是另一個位格;聖靈又是一個位格。
六、但聖父聖子聖靈同是一個神聖本質(譯註:或說「同是一位上帝本質」。),有同樣的榮耀和威嚴。
七、聖父如何,聖子也如何,聖靈亦如何。
八、聖父非受造,聖子非受造,聖靈也非受造。
九、聖父無限、聖子無限,聖靈也無限。
十、聖父永恆,聖子永恆,聖靈也永恆。
十一、不是三位永恆者,乃是一位永恆者。
十二、正如不是三位非受造者,不是三位無限者,乃是一位非受造者和無限者。
十三、照樣,聖父全能,聖子全能,聖靈也全能。
十四、但不是三位全能者,乃是一位全能者。
十五、因此聖父是上帝,聖子是上帝,聖靈也是上帝。
十六、但不是三位上帝,乃是一位上帝。
十七、因此聖父是主,聖子是主,聖靈也是主。
十八、但不是三位主,乃是一位主。
十九、因為正如我們被大公真理催而承認每一位格自己是上帝和主,我們也被大公宗教禁止說有三位上帝或三位主。
二十、聖父不是被製成,也非受造、或被生出。
廿一,聖子卻唯獨由聖父所生,不是被製成或受造。
廿二、聖靈不是被製成、被創造或被生,卻是由聖父與聖子而出。
廿三、因此有一位聖父,不是三位聖父;有一位聖子,不是三位聖子;有一位聖靈,不是三位聖靈。
廿四、而在這三位一體中,不分先後,不分大小。
廿五、但三個位格都同等同永存。所以一切都當與上述所說,在上帝裏我們敬拜三個位格,而在三個位格裏我們敬拜一位上帝。
廿六、所以,凡要得救的人必須如此想到三位一體的上帝。
廿七、若要得到永恆救恩,人也必須誠實篤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。
廿八、因為正確的信仰就是:我們既相信又承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兒子,是上帝也是人。
廿九、衪是上帝,在創世以先按聖父的本質而被生;衪是人,按衪母親的本質而被生於世上。
三十、衪是完全的上帝又是完全的人,且有理性的靈魂和人類血肉之軀。
三十一、按衪的神性說,與聖父同等;按衪的人性說,卻是低於聖父。
三十二、衪雖然同時是上帝又是人,但衪卻不是兩位基督,而只是一位基督。
三十三、衪是一,並不是衪的神性變為肉體,而是上帝取了人性。
三十四、衪是一,並不是神性和人性的本質混合,卻是兩性聯合而為一個位格。
三十五、就如理性的靈魂和肉體合成一個人,神性與人性合成一位基督。
三十六、衪為我們得救恩而受難,下到陰間,第三天從死裏復活。
三十七、衪升到天上,坐在聖父的右邊,將來必從那裏降臨,審判活人死人。
三十八、當衪降臨的時候,所有的人都要身體復活,並為他們本身所作所為作出交代。
三十九、行善的人必進入永生;作惡的人必進入永火。
四十、這是真正大公信仰,人若不忠誠篤信,就無法得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