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七年之癢」一詞源於英語"the seven-year itch","itch" 的意思是「癢」和「渴望」;這是個諺語,最早出現在十九世紀文學作品中,本是一個戲謔,說每隔七年,人的心靈中就會升起換換口味的渴望,特別是指婚姻和男女關係方面。夢露就也曾拍過一部名為"The seven-year itch"的電影。據說有人認為結婚七年後會有喜新厭舊之感,同時渴望出現激情,打破平淡的婚姻生活。七年之癢好像是夫婦一個警號,提醒婚姻好可能再過一些時日,便會有危機,亮起紅燈。
筆者留意到現在尋求婚姻輔導的個案,婚齡亦出現下降的情況,很大部份案主的婚齡只有三至四年,他們已面對著婚外情、離婚等困擾。
結婚彷彿在人心目中已不是甚麼「終身大事」了。在台灣,結婚五年內離婚的數字已超過離婚總對數的三分之一。美國華盛頓大學心理學系對婚姻心理進行的研究結果顯示,近代的離婚婚齡平均為5.2年。香港雖然沒有這方面的數據,但離婚率一直高企。根據入境處及司法機構的數字,近年本港每年約有四萬多對新人註冊結婚,同時有一萬三千至一萬五千多對夫婦獲法庭頒發離婚令,過去十年,香港人離婚個案最少增加三成。
可能傳統的七年之癢早被五年之癢取代,不少人更是今天結婚,明天便離婚。一幕幕離合故事在訴說,香港的婚姻生態,也在衝擊「一生一世」的婚姻價值觀。
「你」/「理」想婚姻一生一世 :七年之癢
吳潔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