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史簡介
最早的聖經譯本,從景教遺物考可確信第七世紀時新約已譯成中文。可惜這些譯本並未流傳下來,之後到了十九世紀天主教才有完全的中文聖經譯本。 1822 年所出版的聖經為在印度由馬士曼博士與拉沙所合譯的,同時第一位來華耶穌教傳教士馬禮遜到廣州也從事同樣的工作 1823 年出版。這兩本聖經是為能應付當時的需要所生,而不久之後,在中國的西方傳教士增多,便認為馬禮遜譯本需修訂重譯,於是組成四人小組開始工作。成員有:Medhurst, Gutzlaff, Bridgeman, J. R. Morrison 等人。 1837 年於印尼出版,定名為『新遺詔書』,後來十至十二年中,基督教會都以這冊為主要的聖經譯本。
1842 年中英戰爭後, 在香港英美兩國傳教機構再組成 12 人委員會重譯聖經,於 1854 年譯成出版,名為『代表譯本』或稱『委辦本』,其中有中國學者王韜先生幫助,故文筆上比前面的譯本進步,但原文內容上,則參雜中國哲學,而不合基督教義。
1890 年在上海開傳教士大會討論聖經和合譯本時, 成立三個委員會,分別擔任:深文理、淺文理、國語(白話文)三個聖經翻譯,當時口號是:「聖經唯一,譯本則三」( One Bible in Three Versions ), 而以 1885 年出版的 RevisedVersion( 即 R.V.) 作為和合譯本的根據。深文理譯本對原文忠實,而文筆亦流暢,但發行後不能適合實際的需要。 淺文理譯本是楊格非牧師( Griffith John ),他重視表達原文真相, 不逐字翻譯,以公認經文 (Textus Receptus) 為譯本,不過沒有翻完全本聖經。而另外有施約瑟主教( Samuel L. Schereschewsky ),他的方式是先譯成國語,再以國語譯成淺文理。
當時因為出現的中文譯本聖經版本太多,所以後來我們中國教會領袖以及外國宣教士聯合修訂譯本,於 1919 年出版,稱之為『國語和合譯本』,就是現今教會多所採用的和合本。
在之後, 亦有一些中國信徒嘗試翻譯工作, 1936 年朱寶惠的新約全書譯本。1933 年王宣忱的新約全書譯本。呂振中牧師的譯本前後花費三十多年,1946 年的出版的版本以英國牛津大學蘇德爾所編之希臘文( Alexander Souter's Text )本為根據,於 1952 年完成新約修訂版, 以 Wurtemberg Stuttgart,聖經會印行的聶斯黎( D.Eberbard Nestle )底本第十七版為依歸。1970 年完成全本聖經修訂版,香港大學於 1972 年贈予文學博士學位。另外還有天主教的『思高譯本』,於1968年出版。
七十年代有更多中文譯本出爐。 香港天道書樓於 1974 年出版『當代福音』、1979 年出版『當代聖經』。 『現代中文譯本』於 1979 年出版, 以 TEV,NEB, JB, RSV 為其藍本。 香港中國聖經新譯委員會的『新譯本』、亞洲歸主協會的『當代喜訊』、聖經公會發動的『和合譯本修訂本』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