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剖析
一. 全書標題
第1a節:“俄巴底亞所見的異象"是全書標題。
二. 一般的宣判
第1b至1e節以“主耶和華指著以東這樣說"開始,發出一般宣告,即是 神要興起列國攻擊以東。跟著,在第2至9節先知宣告會臨到以東的具體懲罰。
三. 宣判以東的懲罰
第2至9節可以分為三個宣判。第一個(2~4節)宣判以東將在列國中成為被藐視的。以東這隻高飛的鷹,將被拉下來,降為卑微。這段宣判,以“這是耶和華的宣告"結束。第二個(5~7節)宣判以東將被徹底擄掠,而且會被盟友出賣。這個刑罰是個諷刺,因為以東身為以掃的後裔,曾出賣親兄弟──雅各的後裔猶大。第三個(8~9節)預言以智慧見稱的以東,它的智慧人將被滅絶。(以東以智慧見稱可參以下兩段經文:王上4:30的東方人,包括以東人在內。約伯的朋友以利法是提幔人(伯2:11),為人聰明;在第9節,提幔和以東是同義詞)。
四. 宣告懲罰以東的原因
宣判懲罰之後,先知就交代以東的罪狀(10~14節)。這一段的結構也可以分為三個小段。第10節以“因為"(作為釋理由的用法)這個前置詞開始,指出 神要懲罰以東的原因。第10節是一般指控,指以東對親兄弟雅各行強暴。第11節的原文以“在那日你站住"(意即“站在一旁、袖手旁觀")開始,指控以東在雅各遭難的日子,袖手旁觀,沒有出援手。第12至14節是第三段。第12節以“但(你)不該"(或作“不當")開始,跟著就是一連串的“不該",共有八個,直到第14節的最後一句為止。
五. 宣判列國的懲罰
第15節以“因為"開始,解釋上文“不該"的原因。第12至14節警告以東不該作甚麼、甚麼,是“因為"耶和華的日子臨近萬國了! 神的審判不單要臨到以東,也要臨到列國。第15至16節可以說是一個轉折句,從宣告以東的懲罰擴大至宣告列國的懲罰。
六. 復興雅各家的應許
第17至21節是全書最後的段落。以掃家要受 神審判;相反,雅各家卻會得回從前失去的。全書以“國權就歸於耶和華了"結束。
所有內容均引自《聖經新譯本》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,蒙允准使用。
經卷背景
作者:俄巴底亞。
寫作日期:備受爭議。關鍵在於第10至14節提到的耶路撒冷遭難的日子,以東人袖手旁觀一事,究竟是在何時發生。主要的看法有兩個,分別是被擄前和被擄期間。耶利米論以東的一段話(耶49:7~17),跟俄巴底亞書的內容相近;俄巴底亞可能跟耶利米同是主六世紀的先知。
大綱:
一. 全書標題(1a節)
二. 一般的宣判:以東將受罰、被列國攻擊(1b~e節)
三. 具體的宣判(2~16節)
1. 宣判以東的懲罰(2~9節)
2. 宣告懲罰以東的原因(10~14節)
3. 宣判列國的懲罰(15~16節)
四. 復興雅各家的應許(17~21節)
與新約的關係:
一. 自高的以東被耶和華降為卑,耶穌基督也提出類似的警告:“凡高抬自己的,必被降卑;凡自己謙卑的,必被升高。"(太23:12)
二. 第15至16節論到因果報應,新約也有提及。主耶穌說:“不可判斷人,免得你們被判斷。你們怎樣判斷人,也必怎樣被判斷;你們用甚麼標準衡量人,也必照樣被衡量。"(太7:1~2)保也指出, 神必照人所作的報應各人(羅2:2~11)。
三. 本書的結語指向那榮耀的一天。到那日,“世上的成了我們的主和他所立的基督的國,他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!"(啟11:15)這跟啟示錄的教訓一致。
讀經提示:
一. 以東人犯了甚麼罪行,以致 神要刑罰他們?試仔細反省自己有沒有同樣的行為。
二. 以東人怎樣待親屬?你看見別人,尤其是親屬,有需要或困難時,有甚麼反應(參提前5:8)?
三. 留意 神如何報應以東人的惡行。我們平日是否記得, 神會按各人的行為施行報應?
四. 試從本書找出 神如何彰顯祂的主權?這些真理如何影響你今日的生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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