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剖析
全書的結構十分工整,基本上以辯論的形式記載。第一章1節為全書標題,指出本書是 神通過瑪拉基對以色列人宣講的神諭。第一章2節至四章5節清楚分為六個段落,每個段落開始時都記載 神對以色列人說話,或 神控訴他們,跟著是他們反駁,然後是 神提出證據證明祂的控訴屬實,最後呼籲他們回轉或警告他們不悔改的後果。第二至六段原文都以“萬軍之耶和華說"結束(2:8、16,3:5、12,4:3)。這種辯論的方式類似人打乒乓球: 神發出第一球,以色列人將球拍回,然後 神再還擊,將球反拍回以色列人那邊。現在分述如下:
一. 神的愛
第一段耶和華說:“我愛你們"(1:2a),以色列人卻反駁說:“你怎樣愛了我們呢?"(1:2b)跟著, 神提出祂愛以色列人的證據(1:2c~5)。
二. 祭司藐視 神
第二段(1:6~2:9): 神指出以色列人否認祂愛他們後,首先指控以色列人的屬靈領袖(祭司)說:“藐視我名的祭司啊!·······我該受的尊敬在哪裡呢?·······我應得的敬畏在哪裡呢?"這節最後一句是祭司的反駁:“你們卻說:‘我們怎樣藐視了你的名呢?’"然後, 神就提出證據,證明祭司實在不尊重 神,因為他們在祭壇獻給 神的,都是有缺陷的祭牲(1:7~2:9)。
三. 背約與違背婚約
第三段(2:10~16): 神責備完祭司的罪後,就將矛頭指向一般的以色列人,控訴他們聚外邦女子為妻,以及休妻、以強暴對待妻子等罪行(2:11)。這個段落的辯論形式出現在第二章13至14節。先知說 神不再喜悅以色列人所獻的禮物,他們卻問:“為甚麼呢?"(2:14a)。然後, 神就解釋原因,並指出以色列人的不是(14b~16)。
四. 藐視 神的公義
第四段(2:17~3:5): 神提出另一項指控,指以色列人藐視祂的公義,包括行邪術、犯姦淫、起假誓,欺壓雇工、孤兒寡婦和寄居的,及不敬畏祂(參3:5);指控他們:“你們用自己的言語使耶和華厭煩"(2:17a);以色列人反駁:“我們怎樣使他厭煩呢?"(2:17b)然後,祂就提出證據(2:17c~3:5)。原來他們說:“作惡的,耶和華都看為善";更反問:“公義的 神在哪裡呢?"(2:17c)這顯示他們質疑公義的 神是否存在。第三章5節更進一步反映他們根本不信祂會按公義審判的。
五. 沒有遵守什一奉獻
第五段(3:6~12): 神控訴以色列人偏離了祂的律例,要他們轉向 神,祂就轉向他們(3:6~7a)。以色列人卻反駁:“我們要怎樣‘轉向’呢?:(3:7b)他們顯然是裝瘋,不願承認錯誤。於是,祂就具體指出他們沒有遵行什一奉獻的罪(3:8~12)。
六. 說話狂傲
第六段(3:13~4:3;原文為3:13~21): 神指控祂的子民說話狂傲(3:13a),他們反駁:“我們用甚麼話頂撞了你呢?"(3:13b)然後,祂就指出他們說話狂妄,表面說事奉 神、遵守祂的吩咐,根本就徒勞無益。
七. 最後的勸勉
最後,先知勸勉(4:4~6;原文為3:22~24)百姓要謹記 神通過摩西頒布的律法,以及期盼耶和華的日子來臨。第四章6節兩次重複“轉向"這詞,回應上文第三章7節的勸勉(“轉向"或“回轉"在這節出現共三次)。
所有內容均引自《聖經新譯本》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,蒙允准使用。
經卷背景
作者:瑪拉基。
寫作日期:主前475至450年間。
大綱:
一. 全書標題(1:1)
二. 神的愛(1:2~5)
三. 祭司藐視 神(1:6~2:9)
四. 背約與違背婚約(2:10~16)
五. 藐視 神的公義(2:17~3:5)
六. 沒有遵守什一奉獻(3:6~12)
七. 說話狂傲(3:13~4:3)
八. 最後的勸勉(4:4~6)
與新約的關係:
一. 符類福音均引用過本書第三章1a節:“看哪!我派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。"(太11:10;可1:2;路7:27)耶穌明說那使者──要來的以利亞(瑪4:5)──就是施洗約翰(太11:14)。言下之意,祂自己就是瑪拉基書預言那位要來的主。由此可見,末後的盼望至終在基督身上得以實現。
二. 本書(特別是3:1,4:4~6)發揮承先啟後的作用。一方面提到律法和先知,提醒人要遵守 神的律法,另一方面又預期上主來臨,並且 神要差遣祂的使者為主預備道路;最後更預言“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"來臨。
讀經提示:
一. 留意瑪拉基時代的以色列人有甚麼不是。反省自己有沒有同樣的行為,例如金錢奉獻方面,我們有否將本應奉獻給 神的錢財歸為己用?
二. 本書其中一個主要的信息是要以色列人“轉向",從得罪 神的事上回轉過來。今天,我們有要“轉向"的地方嗎?
三. 思考本書中 神的性情和要求是怎樣的。這些知識,例如 神是公義的,如何影響你行事為人的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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