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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願我的頭為水,我的眼為淚的泉源,我好為我百姓(註:原文作“民女”。7節同)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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惟願我在曠野有行路人住宿之處,使我可以離開我的民出去。因他們都是行姦淫的,是行詭詐的一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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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們彎起舌頭像弓一樣,為要說謊話。他們在國中增長勢力,不是為行誠實,乃是惡上加惡,並不認識我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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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們各人當謹防鄰舍,不可信靠弟兄;因為弟兄盡行欺騙,鄰舍都往來讒謗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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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各人欺哄鄰舍,不說真話;他們教舌頭學習說謊,勞勞碌碌地作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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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住處在詭詐的人中,他們因行詭詐,不肯認識我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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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“看哪!我要將他們融化熬煉,不然,我因我百姓的罪該怎樣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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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的舌頭是毒箭,說話詭詐;人與鄰舍口說和平話,心卻謀害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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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我豈不因這些事討他們的罪呢?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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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為山嶺哭泣悲哀,為曠野的草場揚聲哀號;因為都已乾焦,甚至無人經過。人也聽不見牲畜鳴叫,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都已逃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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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必使耶路撒冷變為亂堆,為野狗的住處;也必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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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是智慧人,可以明白這事?耶和華的口向誰說過,使他可以傳說?遍地為何滅亡,乾焦好像曠野,甚至無人經過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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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因為這百姓離棄我,在他們面前所設立的律法沒有遵行,也沒有聽從我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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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隨從自己頑梗的心行事,照他們列祖所教訓的隨從眾巴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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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:“看哪!我必將茵蔯給這百姓吃,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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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把他們散在列邦中,就是他們和他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列邦。我也要使刀劍追殺他們,直到將他們滅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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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“你們應當思想,將善唱哀歌的婦女召來,又打發人召善哭的婦女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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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她們速速為我們舉哀,使我們眼淚汪汪,使我們的眼皮湧出水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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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聽見哀聲出於鍚安說:‘我們怎樣敗落了!我們大大地慚愧!我們撇下地土,人也拆毀了我們的房屋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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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女們哪,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,領受他口中的言語。又當教導你們的兒女舉哀,各人教導鄰舍唱哀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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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死亡上來,進了我們的窗戶,入了我們的宮殿,要從外邊剪除孩童,從街上剪除少年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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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當說:“耶和華如此說:‘人的屍首必倒在田野像糞土,又像收割的人遺落的一把禾稼,無人收取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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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“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,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,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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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,認識我是耶和華,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、公平和公義,以此誇口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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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看哪!日子將到,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,心卻未受割禮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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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埃及、猶大、以東、亞捫人、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頭髮的。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,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。”
內容剖析
本書由三部分組成:第一,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;第二,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;第三,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,這審判列國的講論集有清楚的編輯結語:“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"(51:64),第五十二章補充耶路撒冷城陷落的史料,這章跟列王紀下第二十五章基本上相同,結束時提到約雅斤被擄第三十七年在巴比倫被提出監,直到去世(52:31~34),為全書在亡國審判悲哀中帶出一點安慰的盼望。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
早年在約西亞時代,耶利米借用何西何的話語,指斥百姓忘記主在曠野如幼年夫妻的恩情(2章),然而 神仍不嫌棄,願意收回這背道的妻子,不斷呼喚她回轉(3章)。 神動之恩情,責之以義怒,清楚表明必向頑梗的猶大爭戰,使全地荒涼如創造之初(4章),因耶路撒冷全城沒有一個義人(5章),他們的祭司行事虛謊,先知輕忽說平安的話(6章),以為耶路撒冷城有 神的殿就可安心(7章),結果這惡族的君王首領,死而不得殮葬,剩下的痛不欲生(8章)。百姓以先知的宣講為羞辱,他卻觸及 神悲痛的心腸(4:19),充滿憂愁,不能自慰(8:18)。他願眼為淚泉,為被殺的百姓晝夜哭泣(9:1),並為百姓的損傷忍受痛苦(10:19)。第十章他卻以謙卑的禱告結束,代百姓求 神從寬懲治(10:23~25)。
在第十一至二十章,穿插在耶利米對猶大的判語中有五段哀告,是他向 神的心靈剖白,包括“惡人的道路為何享通呢?"(11:18~12:4);“人人都咒罵我!"(15:10~21);“不要使我在你面前驚惶!"(17:14~18);“求你記念我怎樣站立在你面前"(18:18~23);及“因耶和華的話終日成了我的凌辱"(20:7~18)。這些內心的剖白,深刻反映他擔負使命的創傷和掙扎。第二十一至二十五章是幾個審判的專題:攻擊這城(21章),論王家(22章),攻擊假先知(23章),審判耶路撒冷城民眾為“壞無花果"(24章)及審判列國(25章)。
二. 耶利米的事蹟
耶利米的書記巴錄親自記錄耶利米二十多年來的講道,然後在舉國禁食之際,公開宣讀(36章)。巴錄也記錄了耶利米其他的事蹟,從約雅敬年間(26,35~35,45章),到西底家亡國之日(27~29,32~35,37~39章),及至亡國後的猶大(40~42章),並耶利米在埃及向猶大僑民的宣講(43~45章)。第四十章以前的記載看似紊亂,因為沒按時序編寫,其實,它們是按主題組合,例如:先知對抗先知,表示耶利米先知的權威真確無偽(27~29章)。這部分以巴錄的哀告結束(45章),呼應在審判的講論集中(1~25章)耶利米先知的哀告。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
受審的列國包括埃及(46章)、非利士(47章)、摩押(48章)、亞捫、以東、大馬士革、阿拉怕、以攔(49章)、巴比倫(50~51章),表示 神有主權審判列國,而且從審判列國中帶出以色列得救的盼望(參51:59~64);最後以約雅斤在異族中得脫囚服而隠約帶出,亡國之民卻通過耶利米愁苦的宣洩而漸增盼望。
所有內容均引自《聖經新譯本》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,蒙允准使用。
經卷背景
作者:耶利米,有“流淚的先知"之稱。
寫作日期:約主前600年。
大綱: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
二. 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
四. 歷史附篇(52章)
與新約的關係:
一. 耶穌潔淨聖殿(太21:12~17)時直接引用耶利米的話責備以色列人把聖殿變成賊窩(太21:13;耶7:11)。
二. 保羅自言在母腹中蒙揀選(加1:15;參耶1:5),並因使命承受苦難(林後11:23~30),背後可見耶利米的影兒。
三. 耶利米和同時期的以西結都提及新約、新心(耶31:31;結36:26),這影響了新約教會作為新以色列跟 神立約的觀念(參路22:20;林前11:25;林後3:6;來8:8~12,10:16~17)。耶利米作為受苦的先知,影響了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觀念(40~55章),也塑造了耶穌及門徒背十架受苦的形象。耶穌在世時,有人說祂是耶利米(太16:14)。
讀經提示:
一. 先知和 神都為百姓的罪而哀哭,為他們招致滅亡而傷痛。試從本書體會 神的心腸,和祂對民族的情懷。
二. 耶利米先知指出君王、首領、先知、祭司有甚麼罪行?他們被罪蒙蔽又自恃,從他們身上試反省自己可以如何放下自我掩飾、執著的態度,坦然向 神面對自己的錯失?
三. 先知為所說的話付上代價,堅心倚靠 神去面對一切權勢而不屈,成為堅城、鐵柱、銅牆,皆因背後勇於對 神傾訴,剖白自己的掙扎。你跟 神是否這樣親密,能坦白承認自己的軟弱和感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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