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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,在寬闊處尋找,看看有一人行公義、求誠實沒有?若有,我就赦免這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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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的人,雖然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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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啊,你的眼目,不是看顧誠實嗎?你擊打他們,他們卻不傷慟;你毀滅他們,他們仍不受懲治。他們使臉剛硬過於磐石,不肯回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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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說:“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,是愚昧的,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 神的法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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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去見尊大的人,對他們說話。因為他們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 神的法則。”哪知,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,掙開繩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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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林中的獅子必害死他們,晚上(註:或作“野地”)的豺狼必滅絕他們,豹子要在城外窺伺他們,凡出城的必被撕碎;因為他們的罪過極多,背道的事也加增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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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怎能赦免你呢?你的兒女離棄我,又指著那不是神的起誓。我使他們飽足,他們就行姦淫,成群地聚集在娼妓家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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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?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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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要上她葡萄園的牆施行毀壞,但不可毀壞淨盡,只可除掉她的枝子,因為不屬耶和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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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大行詭詐攻擊我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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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不認耶和華說:“這並不是他,災禍必不臨到我們,刀劍和饑荒,我們也看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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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知的話必成為風,道也不在他們裡面。這災必臨到他們身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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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耶和華萬軍之 神如此說:“因為百姓說這話,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,使他們為柴,這火便將他們燒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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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以色列家啊,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,是強盛的國,是從古而有的國。他們的言語你不曉得,他們的話你不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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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必吃盡你的莊稼和你的糧食,是你兒女該吃的;必吃盡你的牛羊,吃盡你的葡萄和無花果;又必用刀毀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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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姓若說:‘耶和華我們的 神為甚麼向我們行這一切事呢?’你就對他們說:‘你們怎樣離棄耶和華(註:原文作“我”),在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神,也必照樣在不屬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人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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愚昧無知的百姓啊,你們有眼不看,有耳不聽,現在當聽這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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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你們怎麼不懼怕我呢?我以永遠的定例,用沙為海的界限,水不得越過。因此,你們在我面前還不戰兢嗎?波浪雖然翻騰,卻不能逾越;雖然匉訇,卻不能過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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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內也不說:‘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 神!他按時賜雨,就是秋雨春雨,又為我們定收割的節令,永存不廢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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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的罪孽,使這些事轉離你們;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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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在我民中有惡人,他們埋伏窺探,好像捕鳥的人,他們設立圈套陷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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籠內怎樣滿了雀鳥,他們的房中也照樣充滿詭詐。所以他們得成為大,而且富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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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肥胖光潤,作惡過甚,不為人伸冤,就是不為孤兒伸冤,不使他亨通,也不為窮人辨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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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?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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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先知說假預言,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,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。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?
內容剖析
本書由三部分組成:第一,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;第二,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;第三,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,這審判列國的講論集有清楚的編輯結語:“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"(51:64),第五十二章補充耶路撒冷城陷落的史料,這章跟列王紀下第二十五章基本上相同,結束時提到約雅斤被擄第三十七年在巴比倫被提出監,直到去世(52:31~34),為全書在亡國審判悲哀中帶出一點安慰的盼望。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
早年在約西亞時代,耶利米借用何西何的話語,指斥百姓忘記主在曠野如幼年夫妻的恩情(2章),然而 神仍不嫌棄,願意收回這背道的妻子,不斷呼喚她回轉(3章)。 神動之恩情,責之以義怒,清楚表明必向頑梗的猶大爭戰,使全地荒涼如創造之初(4章),因耶路撒冷全城沒有一個義人(5章),他們的祭司行事虛謊,先知輕忽說平安的話(6章),以為耶路撒冷城有 神的殿就可安心(7章),結果這惡族的君王首領,死而不得殮葬,剩下的痛不欲生(8章)。百姓以先知的宣講為羞辱,他卻觸及 神悲痛的心腸(4:19),充滿憂愁,不能自慰(8:18)。他願眼為淚泉,為被殺的百姓晝夜哭泣(9:1),並為百姓的損傷忍受痛苦(10:19)。第十章他卻以謙卑的禱告結束,代百姓求 神從寬懲治(10:23~25)。
在第十一至二十章,穿插在耶利米對猶大的判語中有五段哀告,是他向 神的心靈剖白,包括“惡人的道路為何享通呢?"(11:18~12:4);“人人都咒罵我!"(15:10~21);“不要使我在你面前驚惶!"(17:14~18);“求你記念我怎樣站立在你面前"(18:18~23);及“因耶和華的話終日成了我的凌辱"(20:7~18)。這些內心的剖白,深刻反映他擔負使命的創傷和掙扎。第二十一至二十五章是幾個審判的專題:攻擊這城(21章),論王家(22章),攻擊假先知(23章),審判耶路撒冷城民眾為“壞無花果"(24章)及審判列國(25章)。
二. 耶利米的事蹟
耶利米的書記巴錄親自記錄耶利米二十多年來的講道,然後在舉國禁食之際,公開宣讀(36章)。巴錄也記錄了耶利米其他的事蹟,從約雅敬年間(26,35~35,45章),到西底家亡國之日(27~29,32~35,37~39章),及至亡國後的猶大(40~42章),並耶利米在埃及向猶大僑民的宣講(43~45章)。第四十章以前的記載看似紊亂,因為沒按時序編寫,其實,它們是按主題組合,例如:先知對抗先知,表示耶利米先知的權威真確無偽(27~29章)。這部分以巴錄的哀告結束(45章),呼應在審判的講論集中(1~25章)耶利米先知的哀告。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
受審的列國包括埃及(46章)、非利士(47章)、摩押(48章)、亞捫、以東、大馬士革、阿拉怕、以攔(49章)、巴比倫(50~51章),表示 神有主權審判列國,而且從審判列國中帶出以色列得救的盼望(參51:59~64);最後以約雅斤在異族中得脫囚服而隠約帶出,亡國之民卻通過耶利米愁苦的宣洩而漸增盼望。
所有內容均引自《聖經新譯本》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,蒙允准使用。
經卷背景
作者:耶利米,有“流淚的先知"之稱。
寫作日期:約主前600年。
大綱: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
二. 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
四. 歷史附篇(52章)
與新約的關係:
一. 耶穌潔淨聖殿(太21:12~17)時直接引用耶利米的話責備以色列人把聖殿變成賊窩(太21:13;耶7:11)。
二. 保羅自言在母腹中蒙揀選(加1:15;參耶1:5),並因使命承受苦難(林後11:23~30),背後可見耶利米的影兒。
三. 耶利米和同時期的以西結都提及新約、新心(耶31:31;結36:26),這影響了新約教會作為新以色列跟 神立約的觀念(參路22:20;林前11:25;林後3:6;來8:8~12,10:16~17)。耶利米作為受苦的先知,影響了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觀念(40~55章),也塑造了耶穌及門徒背十架受苦的形象。耶穌在世時,有人說祂是耶利米(太16:14)。
讀經提示:
一. 先知和 神都為百姓的罪而哀哭,為他們招致滅亡而傷痛。試從本書體會 神的心腸,和祂對民族的情懷。
二. 耶利米先知指出君王、首領、先知、祭司有甚麼罪行?他們被罪蒙蔽又自恃,從他們身上試反省自己可以如何放下自我掩飾、執著的態度,坦然向 神面對自己的錯失?
三. 先知為所說的話付上代價,堅心倚靠 神去面對一切權勢而不屈,成為堅城、鐵柱、銅牆,皆因背後勇於對 神傾訴,剖白自己的掙扎。你跟 神是否這樣親密,能坦白承認自己的軟弱和感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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