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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的院內,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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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成就的是耶和華,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,耶和華是他的名。他如此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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‘你求告我,我就應允你,並將你所不知道、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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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到這城中的房屋和猶大王的宮室,就是拆毀為擋敵人高壘和刀劍的,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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‘人要與迦勒底人爭戰,正是拿死屍充滿這房屋,就是我在怒氣和忿怒中所殺的人,因他們的一切惡,我就掩面不顧這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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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哪!我要使這城得以痊愈安舒,使城中的人得醫治,又將豐盛的平安和誠實顯明與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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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要使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,並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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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除淨他們的一切罪,就是向我所犯的罪;又要赦免他們的一切罪,就是干犯我、違背我的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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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城要在地上萬國人面前使我得頌讚、得榮耀,名為可喜可樂之城。萬國人因聽見我向這城所賜的福樂、所施的恩惠平安,就懼怕戰兢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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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‘你們論這地方說:‘是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。但在這荒涼無人民無牲畜的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街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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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、新郎和新婦的聲音,並聽見有人說:要稱謝萬軍之耶和華,因耶和華本為善,他的慈愛永遠長存。!又有奉感謝祭到耶和華殿中之人的聲音,因為我必使這地被擄的人歸回,和起初一樣。’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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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‘在這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,並其中所有的城邑,必再有牧人的住處。他們要使羊群躺臥在那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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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山地的城邑、高原的城邑、南地的城邑、便雅憫地、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和猶大的城邑,必再有羊群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。’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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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‘日子將到,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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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那日子,那時候,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,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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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,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,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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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耶和華如此說:‘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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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,燒素祭,時常辦理獻祭的事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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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耶和華如此說:‘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,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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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,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。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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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,海邊的塵沙也不能斗量;我必照樣使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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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沒有揣摩這百姓的話嗎?他們說:‘耶和華所揀選的二族,他已經棄絕了。’他們這樣藐視我的百姓,以為不再成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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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‘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約不能存住,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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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棄絕雅各的後裔和我僕人大衛的後裔,不使大衛的後裔治理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後裔。因為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,也必憐憫他們。’”
內容剖析
本書由三部分組成:第一,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;第二,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;第三,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,這審判列國的講論集有清楚的編輯結語:“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"(51:64),第五十二章補充耶路撒冷城陷落的史料,這章跟列王紀下第二十五章基本上相同,結束時提到約雅斤被擄第三十七年在巴比倫被提出監,直到去世(52:31~34),為全書在亡國審判悲哀中帶出一點安慰的盼望。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
早年在約西亞時代,耶利米借用何西何的話語,指斥百姓忘記主在曠野如幼年夫妻的恩情(2章),然而 神仍不嫌棄,願意收回這背道的妻子,不斷呼喚她回轉(3章)。 神動之恩情,責之以義怒,清楚表明必向頑梗的猶大爭戰,使全地荒涼如創造之初(4章),因耶路撒冷全城沒有一個義人(5章),他們的祭司行事虛謊,先知輕忽說平安的話(6章),以為耶路撒冷城有 神的殿就可安心(7章),結果這惡族的君王首領,死而不得殮葬,剩下的痛不欲生(8章)。百姓以先知的宣講為羞辱,他卻觸及 神悲痛的心腸(4:19),充滿憂愁,不能自慰(8:18)。他願眼為淚泉,為被殺的百姓晝夜哭泣(9:1),並為百姓的損傷忍受痛苦(10:19)。第十章他卻以謙卑的禱告結束,代百姓求 神從寬懲治(10:23~25)。
在第十一至二十章,穿插在耶利米對猶大的判語中有五段哀告,是他向 神的心靈剖白,包括“惡人的道路為何享通呢?"(11:18~12:4);“人人都咒罵我!"(15:10~21);“不要使我在你面前驚惶!"(17:14~18);“求你記念我怎樣站立在你面前"(18:18~23);及“因耶和華的話終日成了我的凌辱"(20:7~18)。這些內心的剖白,深刻反映他擔負使命的創傷和掙扎。第二十一至二十五章是幾個審判的專題:攻擊這城(21章),論王家(22章),攻擊假先知(23章),審判耶路撒冷城民眾為“壞無花果"(24章)及審判列國(25章)。
二. 耶利米的事蹟
耶利米的書記巴錄親自記錄耶利米二十多年來的講道,然後在舉國禁食之際,公開宣讀(36章)。巴錄也記錄了耶利米其他的事蹟,從約雅敬年間(26,35~35,45章),到西底家亡國之日(27~29,32~35,37~39章),及至亡國後的猶大(40~42章),並耶利米在埃及向猶大僑民的宣講(43~45章)。第四十章以前的記載看似紊亂,因為沒按時序編寫,其實,它們是按主題組合,例如:先知對抗先知,表示耶利米先知的權威真確無偽(27~29章)。這部分以巴錄的哀告結束(45章),呼應在審判的講論集中(1~25章)耶利米先知的哀告。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
受審的列國包括埃及(46章)、非利士(47章)、摩押(48章)、亞捫、以東、大馬士革、阿拉怕、以攔(49章)、巴比倫(50~51章),表示 神有主權審判列國,而且從審判列國中帶出以色列得救的盼望(參51:59~64);最後以約雅斤在異族中得脫囚服而隠約帶出,亡國之民卻通過耶利米愁苦的宣洩而漸增盼望。
所有內容均引自《聖經新譯本》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,蒙允准使用。
經卷背景
作者:耶利米,有“流淚的先知"之稱。
寫作日期:約主前600年。
大綱: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
二. 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
四. 歷史附篇(52章)
與新約的關係:
一. 耶穌潔淨聖殿(太21:12~17)時直接引用耶利米的話責備以色列人把聖殿變成賊窩(太21:13;耶7:11)。
二. 保羅自言在母腹中蒙揀選(加1:15;參耶1:5),並因使命承受苦難(林後11:23~30),背後可見耶利米的影兒。
三. 耶利米和同時期的以西結都提及新約、新心(耶31:31;結36:26),這影響了新約教會作為新以色列跟 神立約的觀念(參路22:20;林前11:25;林後3:6;來8:8~12,10:16~17)。耶利米作為受苦的先知,影響了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觀念(40~55章),也塑造了耶穌及門徒背十架受苦的形象。耶穌在世時,有人說祂是耶利米(太16:14)。
讀經提示:
一. 先知和 神都為百姓的罪而哀哭,為他們招致滅亡而傷痛。試從本書體會 神的心腸,和祂對民族的情懷。
二. 耶利米先知指出君王、首領、先知、祭司有甚麼罪行?他們被罪蒙蔽又自恃,從他們身上試反省自己可以如何放下自我掩飾、執著的態度,坦然向 神面對自己的錯失?
三. 先知為所說的話付上代價,堅心倚靠 神去面對一切權勢而不屈,成為堅城、鐵柱、銅牆,皆因背後勇於對 神傾訴,剖白自己的掙扎。你跟 神是否這樣親密,能坦白承認自己的軟弱和感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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