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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那時,我必作以色列各家的 神,他們必作我的子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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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“脫離刀劍的就是以色列人,我使他享安息的時候,他曾在曠野蒙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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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時(註:或作“從遠方”)耶和華向以色列(註:原文作“我”)顯現說:“我以永遠的愛愛你,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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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的民哪(註:“民”原文作“處女”),我要再建立你,你就被建立;你必再以擊鼓為美,與歡樂的人一同跳舞而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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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必在撒馬利亞的山上栽種葡萄園,栽種的人要享用所結的果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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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子必到,以法蓮山上守望的人必呼叫說:‘起來吧!我們可以上錫安,到耶和華我們的 神那裡去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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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“你們當為雅各歡樂歌唱,因萬國中為首的歡呼。當傳揚頌讚說:‘耶和華啊,求你拯救你的百姓以色列所剩下的人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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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必將他們從北方領來,從地極招聚,同著他們來的有瞎子、瘸子、孕婦、產婦,他們必成為大幫回到這裡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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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要哭泣而來,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,使他們在河水旁走正直的路,在其上不致絆跌,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,以法蓮是我的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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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國啊,要聽耶和華的話,傳揚在遠處的海島說:‘趕散以色列的,必招聚他,又看守他,好像牧人看守羊群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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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要來到錫安的高處歌唱,又流歸耶和華施恩之地,就是有五榖、新酒和油並羊羔、牛犢之地。他們的心必像澆灌的園子,他們也不再有一點愁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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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,處女必歡樂跳舞,年少的、年老的也必一同歡樂,因為我要使他們的悲哀變為歡喜,並要安慰他們,使他們的愁煩轉為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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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心滿足;我的百姓也要因我的恩惠知足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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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“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,是拉結哭她兒女,不肯受安慰,因為他們都不在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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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“你禁止聲音不要哀哭,禁止眼目不要流淚,因你所做之工必有賞賜,他們必從敵國歸回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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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你末後必有指望,你的兒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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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嘆說:‘你責罰我,我便受責罰,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。求你使我回轉,我便回轉,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 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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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回轉以後,就真正懊悔;受教以後,就拍腿嘆息;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,就抱愧蒙羞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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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以法蓮是我的愛子嗎?是可喜悅的孩子嗎?我每逢責備他,仍深顧念他,所以我的心腸戀慕他,我必要憐憫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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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民哪(註:“民”原文作“處女”),你當為自己設立指路碑,豎起引路柱。你要留心向大路,就是你所去的原路;你當回轉,回轉到你這些城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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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道的民哪(註:“民”原文作“女子”),你反來覆去要到幾時呢?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,就是女子護衛男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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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:“我使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,他們在猶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再這樣說:‘公義的居所啊,聖山哪,願耶和華賜福給你!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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猶大和屬猶大城邑的人,農夫和放羊的人,要一同住在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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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日子將到,我要把人的種和牲畜的種,播種在以色列家和猶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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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先前怎樣留意將他們拔出、拆毀、毀壞、傾覆、苦害,也必照樣留意將他們建立、栽植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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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當那些日子,人不再說:‘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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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;凡吃酸葡萄的,自己的牙必酸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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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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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,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,與他們所立的約。我雖作他們的丈夫,他們卻背了我的約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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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 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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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:‘你該認識耶和華。’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認識我。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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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使太陽白日發光,使星月有定例,黑夜發亮,又攪動大海,使海中波浪匉訇的──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。他如此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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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,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,永遠不再成國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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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“若能量度上天,尋察下地的根基,我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。”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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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日子將到,這城必為耶和華建造,從哈楠業樓直到角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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拋屍的全谷和倒灰之處,並一切田地,直到汲淪溪,又直到東方馬門的拐角,都要歸耶和華為聖,不再拔出,不再傾覆,直到永遠。”
內容剖析
本書由三部分組成:第一,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;第二,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;第三,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,這審判列國的講論集有清楚的編輯結語:“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"(51:64),第五十二章補充耶路撒冷城陷落的史料,這章跟列王紀下第二十五章基本上相同,結束時提到約雅斤被擄第三十七年在巴比倫被提出監,直到去世(52:31~34),為全書在亡國審判悲哀中帶出一點安慰的盼望。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
早年在約西亞時代,耶利米借用何西何的話語,指斥百姓忘記主在曠野如幼年夫妻的恩情(2章),然而 神仍不嫌棄,願意收回這背道的妻子,不斷呼喚她回轉(3章)。 神動之恩情,責之以義怒,清楚表明必向頑梗的猶大爭戰,使全地荒涼如創造之初(4章),因耶路撒冷全城沒有一個義人(5章),他們的祭司行事虛謊,先知輕忽說平安的話(6章),以為耶路撒冷城有 神的殿就可安心(7章),結果這惡族的君王首領,死而不得殮葬,剩下的痛不欲生(8章)。百姓以先知的宣講為羞辱,他卻觸及 神悲痛的心腸(4:19),充滿憂愁,不能自慰(8:18)。他願眼為淚泉,為被殺的百姓晝夜哭泣(9:1),並為百姓的損傷忍受痛苦(10:19)。第十章他卻以謙卑的禱告結束,代百姓求 神從寬懲治(10:23~25)。
在第十一至二十章,穿插在耶利米對猶大的判語中有五段哀告,是他向 神的心靈剖白,包括“惡人的道路為何享通呢?"(11:18~12:4);“人人都咒罵我!"(15:10~21);“不要使我在你面前驚惶!"(17:14~18);“求你記念我怎樣站立在你面前"(18:18~23);及“因耶和華的話終日成了我的凌辱"(20:7~18)。這些內心的剖白,深刻反映他擔負使命的創傷和掙扎。第二十一至二十五章是幾個審判的專題:攻擊這城(21章),論王家(22章),攻擊假先知(23章),審判耶路撒冷城民眾為“壞無花果"(24章)及審判列國(25章)。
二. 耶利米的事蹟
耶利米的書記巴錄親自記錄耶利米二十多年來的講道,然後在舉國禁食之際,公開宣讀(36章)。巴錄也記錄了耶利米其他的事蹟,從約雅敬年間(26,35~35,45章),到西底家亡國之日(27~29,32~35,37~39章),及至亡國後的猶大(40~42章),並耶利米在埃及向猶大僑民的宣講(43~45章)。第四十章以前的記載看似紊亂,因為沒按時序編寫,其實,它們是按主題組合,例如:先知對抗先知,表示耶利米先知的權威真確無偽(27~29章)。這部分以巴錄的哀告結束(45章),呼應在審判的講論集中(1~25章)耶利米先知的哀告。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
受審的列國包括埃及(46章)、非利士(47章)、摩押(48章)、亞捫、以東、大馬士革、阿拉怕、以攔(49章)、巴比倫(50~51章),表示 神有主權審判列國,而且從審判列國中帶出以色列得救的盼望(參51:59~64);最後以約雅斤在異族中得脫囚服而隠約帶出,亡國之民卻通過耶利米愁苦的宣洩而漸增盼望。
所有內容均引自《聖經新譯本》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,蒙允准使用。
經卷背景
作者:耶利米,有“流淚的先知"之稱。
寫作日期:約主前600年。
大綱: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
二. 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
四. 歷史附篇(52章)
與新約的關係:
一. 耶穌潔淨聖殿(太21:12~17)時直接引用耶利米的話責備以色列人把聖殿變成賊窩(太21:13;耶7:11)。
二. 保羅自言在母腹中蒙揀選(加1:15;參耶1:5),並因使命承受苦難(林後11:23~30),背後可見耶利米的影兒。
三. 耶利米和同時期的以西結都提及新約、新心(耶31:31;結36:26),這影響了新約教會作為新以色列跟 神立約的觀念(參路22:20;林前11:25;林後3:6;來8:8~12,10:16~17)。耶利米作為受苦的先知,影響了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觀念(40~55章),也塑造了耶穌及門徒背十架受苦的形象。耶穌在世時,有人說祂是耶利米(太16:14)。
讀經提示:
一. 先知和 神都為百姓的罪而哀哭,為他們招致滅亡而傷痛。試從本書體會 神的心腸,和祂對民族的情懷。
二. 耶利米先知指出君王、首領、先知、祭司有甚麼罪行?他們被罪蒙蔽又自恃,從他們身上試反省自己可以如何放下自我掩飾、執著的態度,坦然向 神面對自己的錯失?
三. 先知為所說的話付上代價,堅心倚靠 神去面對一切權勢而不屈,成為堅城、鐵柱、銅牆,皆因背後勇於對 神傾訴,剖白自己的掙扎。你跟 神是否這樣親密,能坦白承認自己的軟弱和感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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