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猶大的罪,是用鐵筆、用金鋼鑽記錄的,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和壇角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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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田野的山哪,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,把你的貨物、財寶,並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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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且你因自己的罪,必失去我所賜給你的產業;我也必使你在你所不認識的地上,服事你的仇敵。因為你使我怒中起火,直燒到永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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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“倚靠人血肉的膀臂,心中離棄耶和華的,那人有禍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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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,不見福樂來到,卻要住曠野乾旱之處,無人居住的鹼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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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必像樹栽於水旁,在河邊扎根,炎熱來到,並不懼怕,葉子仍必青翠,在乾旱之年毫無掛慮,而且結果不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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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、試驗人肺腑的,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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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不按正道得財的,好像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;到了中年,那財都必離開他,他終久成為愚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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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,凡離棄你的必至蒙羞。耶和華說:“離開我的,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土裡,因為他們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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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啊,求你醫治我,我便痊愈;拯救我,我便得救;因你是我所讚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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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對我說:“耶和華的話在哪裡呢?叫這話應驗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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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我,那跟從你作牧人的職分,我並沒有急忙離棄,也沒有想那災殃的日子,這是你知道的。我口中所出的言語都在你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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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那些逼迫我的蒙羞,卻不要使我蒙羞;使他們驚惶,卻不要使我驚惶;使災禍的日子臨到他們,以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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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對我如此說:“你去站在平民的門口,就是猶大君王出入的門,又站在耶路撒冷的各門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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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他們說:‘你們這猶大君王和猶大眾人,並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,凡從這些門進入的,都當聽耶和華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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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要謹慎,不要在安息日擔甚麼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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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要在安息日從家中擔出擔子去。無論何工都不可做,只要以安息日為聖日,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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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卻不聽從,不側耳而聽,竟硬著頸項不聽,不受教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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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“你們若留意聽從我,在安息日不擔甚麼擔子進入這城的各門,只以安息日為聖日,在那日無論何工都不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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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就有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首領,他們與猶大人並耶路撒冷的居民,或坐車,或騎馬進入這城的各門。而且這城必存到永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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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必有人從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,從便雅憫地、高原、山地並南地而來,都帶燔祭、平安祭、素祭和乳香並感謝祭,到耶和華的殿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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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若不聽從我,不以安息日為聖日,仍在安息日擔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,我必在各門中點火,這火也必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,不能熄滅。”
內容剖析
本書由三部分組成:第一,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;第二,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;第三,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,這審判列國的講論集有清楚的編輯結語:“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"(51:64),第五十二章補充耶路撒冷城陷落的史料,這章跟列王紀下第二十五章基本上相同,結束時提到約雅斤被擄第三十七年在巴比倫被提出監,直到去世(52:31~34),為全書在亡國審判悲哀中帶出一點安慰的盼望。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
早年在約西亞時代,耶利米借用何西何的話語,指斥百姓忘記主在曠野如幼年夫妻的恩情(2章),然而 神仍不嫌棄,願意收回這背道的妻子,不斷呼喚她回轉(3章)。 神動之恩情,責之以義怒,清楚表明必向頑梗的猶大爭戰,使全地荒涼如創造之初(4章),因耶路撒冷全城沒有一個義人(5章),他們的祭司行事虛謊,先知輕忽說平安的話(6章),以為耶路撒冷城有 神的殿就可安心(7章),結果這惡族的君王首領,死而不得殮葬,剩下的痛不欲生(8章)。百姓以先知的宣講為羞辱,他卻觸及 神悲痛的心腸(4:19),充滿憂愁,不能自慰(8:18)。他願眼為淚泉,為被殺的百姓晝夜哭泣(9:1),並為百姓的損傷忍受痛苦(10:19)。第十章他卻以謙卑的禱告結束,代百姓求 神從寬懲治(10:23~25)。
在第十一至二十章,穿插在耶利米對猶大的判語中有五段哀告,是他向 神的心靈剖白,包括“惡人的道路為何享通呢?"(11:18~12:4);“人人都咒罵我!"(15:10~21);“不要使我在你面前驚惶!"(17:14~18);“求你記念我怎樣站立在你面前"(18:18~23);及“因耶和華的話終日成了我的凌辱"(20:7~18)。這些內心的剖白,深刻反映他擔負使命的創傷和掙扎。第二十一至二十五章是幾個審判的專題:攻擊這城(21章),論王家(22章),攻擊假先知(23章),審判耶路撒冷城民眾為“壞無花果"(24章)及審判列國(25章)。
二. 耶利米的事蹟
耶利米的書記巴錄親自記錄耶利米二十多年來的講道,然後在舉國禁食之際,公開宣讀(36章)。巴錄也記錄了耶利米其他的事蹟,從約雅敬年間(26,35~35,45章),到西底家亡國之日(27~29,32~35,37~39章),及至亡國後的猶大(40~42章),並耶利米在埃及向猶大僑民的宣講(43~45章)。第四十章以前的記載看似紊亂,因為沒按時序編寫,其實,它們是按主題組合,例如:先知對抗先知,表示耶利米先知的權威真確無偽(27~29章)。這部分以巴錄的哀告結束(45章),呼應在審判的講論集中(1~25章)耶利米先知的哀告。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
受審的列國包括埃及(46章)、非利士(47章)、摩押(48章)、亞捫、以東、大馬士革、阿拉怕、以攔(49章)、巴比倫(50~51章),表示 神有主權審判列國,而且從審判列國中帶出以色列得救的盼望(參51:59~64);最後以約雅斤在異族中得脫囚服而隠約帶出,亡國之民卻通過耶利米愁苦的宣洩而漸增盼望。
所有內容均引自《聖經新譯本》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,蒙允准使用。
經卷背景
作者:耶利米,有“流淚的先知"之稱。
寫作日期:約主前600年。
大綱:
一.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(1~25章)
二. 耶利米的事蹟(26~45章)
三.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(46~51章)
四. 歷史附篇(52章)
與新約的關係:
一. 耶穌潔淨聖殿(太21:12~17)時直接引用耶利米的話責備以色列人把聖殿變成賊窩(太21:13;耶7:11)。
二. 保羅自言在母腹中蒙揀選(加1:15;參耶1:5),並因使命承受苦難(林後11:23~30),背後可見耶利米的影兒。
三. 耶利米和同時期的以西結都提及新約、新心(耶31:31;結36:26),這影響了新約教會作為新以色列跟 神立約的觀念(參路22:20;林前11:25;林後3:6;來8:8~12,10:16~17)。耶利米作為受苦的先知,影響了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觀念(40~55章),也塑造了耶穌及門徒背十架受苦的形象。耶穌在世時,有人說祂是耶利米(太16:14)。
讀經提示:
一. 先知和 神都為百姓的罪而哀哭,為他們招致滅亡而傷痛。試從本書體會 神的心腸,和祂對民族的情懷。
二. 耶利米先知指出君王、首領、先知、祭司有甚麼罪行?他們被罪蒙蔽又自恃,從他們身上試反省自己可以如何放下自我掩飾、執著的態度,坦然向 神面對自己的錯失?
三. 先知為所說的話付上代價,堅心倚靠 神去面對一切權勢而不屈,成為堅城、鐵柱、銅牆,皆因背後勇於對 神傾訴,剖白自己的掙扎。你跟 神是否這樣親密,能坦白承認自己的軟弱和感受?
所有內容均引自《聖經新譯本》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,蒙允准使用。